基本资料
中文名:沈旭华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生地:杭州
出生日期:1969年12月20日
逝世日期:2002年8月20日
职业:主持人
主要成就:杭州市广播电视局一级播音员 主持中央电视台《夕阳红》
性别:女
个人经历
曾任浙江余杭电视台播音员;浙江省杭州市广播电视局一级播音员。主持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成为该栏目主持人之一。
死亡原因
警方已认定意外发生在2002年8月1日晚8时左右,当时沈旭华在一家餐厅吃饭,并订了二楼紧邻消防通道两米的12号包间。
席间,沈旭华的手机响起,包间较嘈杂,她边接电话边走出包间,来到了消防通道门旁,并推门进去,不料尚未完工的消防通道不仅没有灯,而且没有栏杆,沈旭华在一步之后就从二楼直接摔到了一楼。40分钟后,一位送装修材料的工人才发现了沈旭华。警方和120急救车随后将沈旭华送到北京安贞医院,抢救19天后,北京时间2002年8月20日19时10分,沈旭华因为弥漫性脑出血而永远的离去了。
排除了其他刑事案件的可能性。经警方认定,张生记消防通道门上贴的“消防通道,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字样,是在事故后贴上去的。
沈旭华意外死亡事件代理律师向记者展示了事故发生后第三天,其家人在张生记拍摄到的现场录像。从录像中可以了解到,从消防通道门出去的平台边缘距门不足20厘米,在事发前这里没有护栏,也没有灯,而二楼到一楼的
死亡真相
负责处理《夕阳红》女主持人沈旭华意外身亡一案的北京警方已同意其家人先办理遗体火化等后事,再按法律程序认定事故责任,并为其家人出具了《死亡证明书》。
警务人员向他们宣读了《法医鉴定书》,“认定沈旭华是在张生记吃饭期间,因打电话从消防通道二楼直接摔下一楼,属于高坠死亡,排除了其他。
民事赔偿
备受媒体关注的央视《夕阳红》栏目主持人沈旭华坠楼案有了一审结果:央视女主持沈旭华家属状告北京市消防局行政诉讼案终审后,原告沈旭华之夫喻建华等4人诉张生记酒楼和北京市京浙宾馆民事赔偿案一审有果,北京朝阳法院认定两被告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责任,判定二被告赔偿共计387639元。
沈旭华生前工作于中央电视台,2002年8月1日晚,沈旭华在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用餐时,因接听电话到包厢外约两米的一个通道门,由于该通道未设楼梯,致使沈旭华摔到楼下。由于抢救无效,33岁的沈旭华2002年8月20日去世。
沈旭华坠楼身亡是由于两被告使用不合规范的工程,且没有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而造成的。
两被告赔偿交通食宿费47000元;法医鉴定费、墓穴安葬告别仪式费93800元;误工费30000元;赡养费72000元;抚育费67200元;死亡补偿金1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0万元。
推开事发通道的门,并不必然导致沈旭华坠楼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