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中文名:卢根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广东省香山县
出生日期:1888年
逝世日期:1968年
职业:电影制作人
主要成就:电影发行大王、电影院大王 创办香港有摄影棚的凤凰影片公司
性别:男
个人履历
1888年生。在香港长大和受教育,曾在律师楼工作,后经营冰块生意致富。1919年,开始从事电影事业,初与友人合股开设香港新比照电影院。不久,创办明达公司,代理西片。当时,在一个很长时期内垄断香港与内地的西片发行,盈利不菲。又在香港及内地购置大批电影院,还创办振业公司,在内地代理外国电影机械。他是上海中国电影院托拉斯组织——联合公司的决策人兼大股东。
1935年,投资200万港元,创办香港首间建有摄影棚的凤凰影片公司,并招聘大批知名电影工作者,又大批培养电影演员。准备在电影制片工作上大展拳脚,由于在上海上了一外籍骗子的当,致使资金周转不灵,宣告破产,凤凰公司亦告结束。后在广州经商,又移居上海。
1968年病逝。一生为香港及中国的电影事业作出不少贡献。
人物生平
1896年,即世界电影诞生的第二年,中国本土的电影业,便从商业放映起步了。在中国,最早从事电影放映及发行业的是外国人,随后是广东人。他们最先与外国片商交易,并且开始建立自己的电影院及院线。在我国的电影产业早期,全国的电影院基本上掌握在三个广东人手里,他们便是卢根、曾焕堂和罗明佑。其中,有着王者之称的卢根,也是天津早年最为著名的电影实业家,他创造了那个年代天津电影业的辉煌。
卢根(1888-1968)广东省香山县人。年少时,他跟哥哥到香港当学徒,并就读于英文书院。在港期间,他在律师楼工作过,随后又经营冰块业,由此积攒了人生财富的第一桶金。不久他觉察到:在城市生活中,特别是在香港、广州、天津、上海这些发达城市,看电影成为大众最时尚的娱乐方式,他决意投资电影业。1924年他与人合资,在香港的摆花街,开设了新比照电影院。生意空前红火,让他看到了电影的巨大潜力和魅力,于是继续扩大投资,与人合股创办明达股
社会评价
“卢根,是香港电影界值得特别记述的特出的人物。因为他在发行电影、经营电影院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他不独是香港的电影发行大王、电影院大王,而且一度是中国的电影发行大王、电影院大王。”
——余慕云(《香港电影掌故》)
成就及荣誉
卢根:影院大王
电影值得说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尽管其从诞生至今只有短短一百多年的历史。现在是难以想象了,没有电影的生活会是个什么样子,现在更难以想象,不到一百年前,电影出现在中国时是多么的轰动,看电影是多么时尚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电影传入中国的早期,文以载道的传统思维始终若有似无地掩藏在社会心理当中,面对电影这样一种西方文明的新鲜事物也没有多少例外。许多有识之士把电影也当作了一个强国富民之路,如黎民伟、罗明佑、关文清、赵树燊等人,提出要“电影救国”、“振兴中国电影事业”、“导人向善”、“教育人民”、“移风易俗”。联系到当时的社会背景,这种观念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很值得后人尊敬。
与这些人物相比,曾经号称是“中国电影院大王”的卢根,他的境界显然没有那么高,苛刻一点的评价会是:他只是个商人,一个会利用电影赚钱的商人。在中国传统理念里,工农兵学商,商人是列为最下一等的。轻看商人当然不对,但现在的观念又有点过
个人其他信息
卢根和凤凰公司
1933年,卢根又在香港创办了代理世界各国电影机械的“振业公司”。当时全中国的电影院要购买各种电影器械和配换零件,都要由“振业”采购。但卢根还不满足于仅仅在电影院、代理电影发行、电影放映设备上的生意,他还想建设一个从生产到面向观众的一条龙式的电影王国。1935年,他在香港创办了有庞大制片计划的凤凰影片公司,试图在香港电影制片业中大展手脚。
在香港电影发展史上,凤凰影片公司是一间值得特别一提的电影公司。卢根在创办时,总共投资200万元,当时的200万是一笔极大的资金,闻名全国。而当时,规模宏大的“联华影业公司”的实收股本亦不足500万元,由此可以想见,卢根在做这次投资时是怎样的雄心勃勃。
凤凰公司开设在香港北角名园山联华港厂旧地。创立后,卢根立即兴建了新的摄影棚,购买新型的电影投影机和录音机,包括一部RCA厂出品的流动录音车,可以开到任何现场进行录音,这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值得一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