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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隆

(明代御史、大理寺卿)
更新时间:2019-07-08 15:37

刘隆(1377-1449),字守庸,号伯盛。福建武平县双坑湖人。22岁入县学为邑庠生。26岁中壬午科举人。永乐二年(1404年),赴京应试,登甲申科曾棨榜进士,被任命为江西南昌府推官,不久调广西太平府。,后来晋升为河南道监察御史、钦差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宣宗年间(1426~1435年),擢升为山西按察司佥事。正统元年(1436年),晋爵为廉政大夫,后加升大理寺卿。

目录

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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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刘隆

国籍:中国(明朝)

出生地:福建武平县双坑湖

出生日期:1377年

逝世日期:1449年

字:守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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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刘隆,明洪武十年(1377年)生于武平县双坑湖(今湘店乡湘湖村)。父刘德川,母谢氏,世代务农。刘隆聪敏过人,勤奋好学,幼时入家塾读书。22岁入县学为邑庠生。26岁中壬午科举人。永乐二年(1404年),刘隆赴京应试,登甲申科曾棨榜进士,被任命为江西南昌府推官,不久调广西太平府。在任期间,他政简刑清,善于断狱,深得百姓爱戴和上司赏识,后来晋升为河南道监察御史、钦差巡按浙江监察御史,专事考核吏治。

不久,刘隆巡按浙江,时朝廷命太监黄金到青田县催缴捐赋。他凭借圣命,横征暴敛,鱼肉人民。青田县百姓不堪其苦,在潘孟吉带领下,群起反抗,杀死贪官黄金。地方官将案情上奏,朝廷为之震惊。明成祖朱棣大发雷霆,谓青田县刁民犯上作乱,下令屠城,血洗青田。刘隆接旨后,不忍见青田无辜百姓惨遭屠戮,毅然犯颜直谏,说明黄金暴虐的真相,要求“诛首恶,宥其余”。在刘隆据理劝谏下,明成祖收回成命,避免一场残酷屠杀事件,保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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