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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绍文

更新时间:2019-06-23 16:33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郑绍文同志经党营救出狱,赴延安党校学习。1938年4月被派往汉口八路军办事处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后经组织安排到国民党军张自忠部三十三集团军干训团任政治教官、五战区干训团政治教官、二十二集团军政治特派员办公室特种工作队副总队长等职。其间,他利用特工总队副队长的特殊身份,营救被国民党扣留的特委领导人陶铸等同志。

目录

基本资料

1

中文名:郑绍文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

出生地:四川省潼南县三汇乡

出生日期:1905年11月

逝世日期:1993年10月8日

职业: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信仰:共产主义

主要成就:担任要职,反右倾运动

简介

2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共产主义战士、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郑绍文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993年10月8日在北京逝世,终年八十八岁。

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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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绍文同志1905年11月生于四川省潼南县三汇乡(今重庆市潼南县小渡镇),早年求学于北京农业大学。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的白色恐怖下,他毅然走向革命,于192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1月他因参加北京游行并担任西城区总指挥被捕入狱。1928年6月组织暴动越狱后赴河南任中共新乡县委书记。

1929年在上海参加指挥纪念“五卅”运动四周年游行示威,第二次被捕。出狱后任中共中央领导下的上海反帝大同盟总务部长、党团书记。此间,由于他的工作机警和出色,使当时担任反帝大同盟领导人的任弼时等几位同志免遭敌人搜捕。1930年1月,反帝大同盟组织游行示威,他任总指挥,第三次被捕入狱。出狱后任中共上海法南区委委员。1931年4月受党的委派,前往湘鄂西洪湖苏区工作,历任红军第三军九师二十五团政治处主任、第三军政治部组织科长,中共湘鄂西省委巡视员、秘书长,中共汉阳县委书记,洪湖军校政治部组织科长兼政治总教员,湘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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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4

郑绍文同志具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政法战线的领导者之一。他在白色恐怖最严重的时刻加入中国共产党,为革命理想艰苦奋斗六十余载。他曾四次被捕入狱,在敌人面前坚贞不屈,充分表现出一个共产党员的坚贞意志和大无畏精神;在战争年代,他不仅具有卓越的军事指挥才能和身先士卒的革命献身精神,而且创造性地开展部队政治思想工作,为人民军队的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他胸怀宽阔,忍辱负重,勤勤恳恳工作,为发展经济,特别是发展广西农业、改善广西人民生活作出突出贡献;他在政法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他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他光明磊落,坚持原则,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平易近人,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他对子女严要求、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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