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中文名:何美欢
国籍:中国
出生地:香港
出生日期:1948年11月
逝世日期:2010年8月21日
毕业院校:加州大学
个人生平
何美欢教授(BettyHo)1948年11月出生于香港。中学毕业后留学美国,1971年在加州圣心学院获得文学学士,1972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后到加拿大攻读法律专业,1977年获得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JD)。毕业后加盟当时全球唯一的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McKenzie,作为执业律师从事跨国法律业务。先后取得四个法域的执业律师资格:加拿大安大略省、美国纽约州、英国、香港。
1982年何美欢教授回到香港,加盟何耀棣律师事务所,主持多个与中国改革开放相关的大型工程的法律工作。1987年为转向教学科研工作,她前往英国剑桥大学进修,1988年取得剑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学成后,先后任教于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1986);香港大学法学院(1988-2002)。2002年8月开始,她到北京,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全职教授。2008年8月至今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
个人履历
1971年—BA(ImmaculateHeartCollege,LA,USA)(圣心学院文学学士)
1972年—MA(UniversityofCaliforniaatBerkeley,CA,USA)(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文学硕士)
1977年—JD(UniversityofToronto)(多伦多大学法学博士)
1988年—LLM(UniversityofCambridge)(剑桥大学法学硕士)
学术
研究方向:民商法学、比较法学
《交易所的所有权归属与治理:非互助化》
《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
《香港合同法》等多部专著,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BA(ImmaculateHeartCollege,LA)1971,MA(UniversityofCaliforniaatBerkeley)1972,JD(UniversityofToronto)1977,LLM(UniversityofCambridge)1988,isProfessorofLawandcomestoUofTfromTsinghuaUniversityLawSchool,Beijing,People’sRepublicofChina.ShebeganherlegalcareerasaprivatepractitionerandhaspractisedinToronto(Baker&McKenzie)andHongKong(lead
联系方式
FacultyofLaw,UniversityofToronto78Queen'sParkToronto,OntarioCanada,M5S2C5
Course(s)TaughtThisYear
CourseCode
BankruptcyLAW
LAW408H1
FirstYear.ContractsA
LAW120Y1
因病离世
何美欢教授于2010年8月21日因为突发脑干出血,送入北医三院救治,后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9月3日上午在香港玛丽女王医院逝世,享年62岁。
何美欢教授在香港玛丽女子医院去世的消息传到清华大学,校方决定集体为她默哀一分钟。何美欢教授被业界称为中国普通法判例教学第一人。她于2002年加盟清华大学法学院,担任全职教授。有专家评价,她以一己之力,用一门连续四学期的课程,在清华法学院内部又办了一个“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