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中文名:徐谦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西南昌
出生日期:1871年
逝世日期:1940年9月26日
职业:政治家
信仰:三民主义
生平经历
徐谦,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出生于江西南昌。
1903年,应试及第,成为光绪朝进士,进入翰林院仕学馆攻读法律。
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编修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长。
1910年,徐谦同许世英赴华盛顿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部次长。
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并与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王传炯、温宗尧、陈锦涛、陈陶遗、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沈秉堃、王善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孙毓筠、景耀月、虞汝钧、张琴、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一起被推举为参议。
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鼓
人物著作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