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中文名:王妤涵
国籍:中国
出生日期:1988年
逝世日期:2012年6月15日
职业:歌手、模特
主要成就:参加湖南电视选秀节目6强选手
个人经历
王妤涵,即网络红人茉莉,湖南浏阳人,湖南台美妆节目主持人,24岁(2012年),出自单亲家庭。
2012年从湖南商学院毕业。曾参加湖南电视选秀节目并进入6强。
2012年6月15日,王妤涵裸死在广州滨江路一间酒店的床上,身上多处有伤痕,怀疑遭强奸。
2013年3月4日,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70万元。
2013年12月6日,海珠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虞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63.9万元。死者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赔偿也太少,判的徒刑也太少,称要上诉。
事件回顾
2012年6月15日,王妤涵裸死在广州滨江路一间酒店的床上,身上多处有伤痕,怀疑遭强奸。7月11日,警方对王妤涵死因鉴定为“乙醇中毒”(俗称“酒精中毒”),家属有异议向警方申请重新鉴定。
事件详情
酒店裸死
2012年6月14日,王妤涵和嫌疑犯小虞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相识。认识的第二天晚上,即6月15日晚10时许,小虞把王妤涵约到酒吧喝酒,同行的还有八九个男子。之后,小虞开车载着王妤涵到了海珠区滨江东路珠江新岸公寓开房,发生了一夜情。次日,王妤涵裸死在广州一间酒店的床上,小虞报警,事后被刑拘。死者家属称,王妤涵有同性恋倾向,身上多处有伤痕,怀疑遭强奸。
2012年6月16日上午,王先生接到警方通知:女儿王妤涵死在宾馆,王先生和前妻等人立即赶到广州,到达时,尸体已经拉到了殡仪馆。王先生说,法医鉴定女儿的死亡时间是凌晨3时至7时,而嫌疑人小虞是在上午10时左右才报警。事发后,小杜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王妤涵裸体躺在床上,身体已经冰冷,身上多处有伤痕。
2012年6月18日,家属才见到尸体。王先生说,在申请尸检前,他们仔细查看了尸体,发现尸体左右手臂、左右大腿两侧、膝盖有明显撞击伤痕,后脑勺部
开庭审理
网络美妆红人“茉莉”王妤涵在滨江东路一豪华公寓内裸死一案有了新进展。2013年3月4日,海珠区检察院以强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同时,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索赔370万元。2013年4月24日,海珠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案情复杂曾延期3次
检察院的起诉书中显示,此案因为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妤涵系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在乙醇重度中毒导致中枢性呼吸抑制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可压迫胸腹部,促进胃内容物反流与吸入,胃内容物吸入可促进其死亡的发生。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虞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其他方法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应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2013年3月4日,海
庭审焦点
1.被害人是否有意识?
庭审中,被告人虞某称,当时他们一起10人左右在酒吧喝酒。6月16日凌晨2时45分左右离开酒吧,当时王妤涵走路有点不稳,但是是清醒的。他问王妤涵“有没有事”,王说“没事”。问她“去哪?”,王说“你去哪我就去哪”。于是,他开车载王妤涵去酒店,王在车后排侧躺着。
虞某称,保安帮忙将王背到了房间,王妤涵闭着眼睛,他将她扶到床上。王妤涵有呕吐,但吐得不多,他就去洗手间拿东西帮她擦去呕吐物,并脱去了她的上衣,当时没有想跟其发生性关系的想法。到准备睡觉时,才萌生这种想法。他没有问过王,但王也没有拒绝的反应。王有转身的动作,并不是完全没意识。
而公诉人提供证人证言中,酒店工作人员称,王妤涵烂醉如泥,全身无力,完全没有意识,但送到房间时还有呼吸。而中山大学等专家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王妤涵体内的酒精达到人体极限,完全没有自主能力。
2.被害人是否自愿?
庭审中,被告人虞某承认,他跟王只吃过两次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