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中文名:刘鸿典
国籍:中国
出生地:辽宁宽甸
出生日期:1904年
逝世日期:1995年
职业:教授
毕业院校:东北大学
简介
刘鸿典(1904~1995),字烈武,1904年生于辽宁省宽甸县。1932年毕业于东北大学建筑系,获学士学位。后在上海市中心建设委员会建筑师办事处任技术员,在此期间曾获实业部颁发的建筑师证书。1936~1939年在上海交通银行任建筑师。1939~1941年在上海浙江兴业银行总行任建筑师。1941年在上海创办宗美建筑专科学校,兼营建筑师业务。1947~1949年成立鼎川营造工程司,执行建筑师业务。新中国成立后任东北工学院建筑系二级教授,兼教研室和建校设计室主任。1956年任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系首任系主任。历任中国建筑学会第一、二、五届理事会理事,建工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委员、国家建委科学研究审查委员会委员,是国家有特殊贡献专家津贴获得者,他还参加了《中国大百科全书·建筑·园林·城市规划进、《美术辞林》、《陕西省地方志》等大型辞书的编撰工作。
他的主要建筑作品有上海市中心游泳池
学术思想
(东大校训文“自强不息、知行合一”)。追忆刘鸿典教授的学术思想,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知行合一”——理论联系实际。他的建筑教育思想师出梁思成的“理工与人文结合”,又博又精的修养和训练。刘鸿典指导首批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题目为《华山风景区规划与建筑》(1955年),两名学生是李旭华和余正维。他们按刘老师的要求多次登山实地勘察、测绘拍摄后作出规划与建筑设计图后,再加以理论论述。为我院后续研究生选题、撰写论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刘鸿典任系主任期间(1956~1966年),凡不结合实际的题目,空泛的理论性的论文,绝过不了“关”。李、余二位毕业后均担当重任。刘鸿典指导的硕士研究生中有藤小平、张正康(江苏省建筑设计院院长)、刘纯翰(建筑大师)等无不对其导师的学术思想终生难忘。
刘鸿典强调建筑师的基本功——表现能力,主张还要有书画修养。刘鸿典的书法作品遍及国内外,曾经的校牌、校徽上全有张正康的墨宝,华山的“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