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料
中文名:许世英
别名:字静仁,号俊人
国籍:中国
出生地:大清帝国安徽省至德县
出生日期:1873年
逝世日期:1964年10月13日
职业:政治家
人物生平
许世英,字静仁,安徽省秋浦县(今东至县)人。1892年中秀才。两次参加乡试均落第一等,授刑部浙江司副主稿。
1899年升刑部直隶司主稿。
1902年任刑部六品主事。
1905年清廷设巡警部门,任巡警总厅行政处佥事,次年春升四品。
1908年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长。翌年受命到欧美考察司法,参加第八届世界监狱改良大会。1911年春回国,奉调往山西任提法使。民国成立后任直隶都督秘书长、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政治会议委员及福建民政厅长。后任段祺瑞内阁内务总长、交通总长。次年被袁世凯任命为大理院院长,9月继任赵秉钧内阁司法总长。与徐谦、陈锦涛等发起组织"国民艺进会"。
1913年以司法总长身份阻挠宋教仁被刺案的审理调查。二次革命失败后,熊希龄组阁,许世英辞去总长职,任奉天民政长,与段祺瑞结拜为"盟兄弟"。次年被调入京充约法审查员。同年5月出任福建巡按使。1916年4月辞职,
为政举措
晚清时,八国联军侵占北京,慈禧、光绪出奔西安,在两宫回銮时,许世英随驾护行,一手承办沿途刑案。由于护驾有功,1906年年终考绩时,许被列为京察一等,得以四品任用资格。1907年4月,清廷宣布东三省改行新制,设省建置,任徐世昌为第一任东三省总督,许以随员身份同往东三省,后被任命为奉天高等审判厅厅丞(相当高级法院院长),此后,许世英在全国司法界崭露头角,并被视为司法专才。1910年清廷委任徐谦为正代表,许世英为副代表,赴美国华盛顿参加万国司法制度及改良监狱会议,会后考察欧美十国司法制度,回国后,任山西提法使,旋任布政使。武昌起义爆发后,许世英受辛亥革命的影响,与张锡銮联名呼请清帝退位,拥护袁世凯上台,先后在袁世凯、黎元洪、段祺瑞军阀政府中任大理院院长、民政总长,福建、安徽省省长、国务总理。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许世英表示支持。第二年张学良东北易帜统一于南京政府,10月,南京政府请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