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童养媳马泮艳,究竟是欺骗网友卖惨还是真的惨 ?
12岁的童养媳马泮艳是真的惨,因为在落后的地方还有这种习俗,童养媳地位很低,受折磨
12岁童养媳被迫生子是怎么回事?
马泮艳生于重庆市巫山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干繁重的农活和家务,没念过几天书。12岁便被家中亲戚卖给陈学生做童养媳。嫁到陈家后,马泮艳屡次遭到陈学生的打骂,每次逃跑都被抓回来继续毒打。来年,陈学生就带着马泮艳南下到福建打工去了。到福建没多久,13岁的马泮艳就被迫与陈学生发生了性关系。
2002年,年仅14岁的马泮艳被迫为陈家生下了第一个女儿。
2007年,19岁的马泮艳再次产下一子。
2016年5月,马泮艳当童养媳的新闻引起了一时轰动。同年,经巫山县人民法院调解,马泮艳与陈学生正式离婚,二人所生的两个孩子被判给了陈学生。此后,“巫山童养媳”事件也不时被公众提起。
今年6月21日,马泮艳再次发博称,被迫生下的两个孩子上门找她要钱,而自己没有义务抚养被强奸所生下的孩子。博文一出,再次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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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发文:如何面对遭强奸所生的孩子
对马泮艳而言,被迫生下的两个孩子只是那段悲惨历史的产物,大女儿18岁了,和她也不过只相差13岁,更是会勾起她心中的羞愧和对过往的仇恨。
“很多时候,我会刻意忘记那些过去,我努力说服自己,孩子是无辜的。可当我见到他们,我发现我做不到善良,他们总是在不断提醒我那段黑暗的日子。我已经找不到一丝母爱,心里只有仇恨痛苦。”马泮艳在微博中写道。
泮艳称,曾咨询过很多律师,律师们告诉她,在法律上,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生下的孩子,成年后都要负相应的抚养义务。而在马泮艳眼里,在懵懂无知时被迫生下了两个孩子本就不公,若后半生仍要为陈家的错误买单,便是更大的冤屈。
童年悲惨的经历,马泮艳仍无法忘怀,常梦到亲戚们把她强行押送到陈学生家的场景。“陈学生毁了我的整个人生,每每想起还是会恨,很想看到陈学生戴上手铐的样子。”她说。
参考资料来源:机器头条-“有义务抚养被强奸生下的孩子吗?”
被强奸后生子的马泮艳:强奸犯的孩子我不养,强奸犯的孩子就有罪?
孩子怎么可能有罪?要我说孩子不仅没有罪,而且还是彻头彻尾的受害者,因为他们摊上了一个强奸犯父亲和一个一心只想逃跑,且逃跑后还不愿意承担抚养义务的母亲。
一:12岁少女马泮艳在大伯的操刀下沦为了陈某生的童养媳。
俗话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马泮艳的人生可以说再适合不过,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女孩,她的一生本应是平淡而又稳定的。可她的母亲偏偏做出了失手杀夫的操作,而这一失手也让马泮艳的人生轨迹就此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失去父亲的马泮艳在村干部的协调下来到了她的大伯马正松家,按理说兄弟死了,作为大伯应该尽到照顾侄女的义务,可是马正松却是一个唯利主义者,为了赚钱他把12岁的马泮艳卖给了别人,让侄女去做人家的童养媳,也是从这之后马泮艳开启了她的噩梦人生。
二:逃跑狂热者马泮艳。
被卖到陈某生家做童养媳的马泮艳过得并不好,甚至可以说还没有在大伯家的日子过得好,所以逃跑成为了马泮艳一直以来最想做的事,也不知道是她运气差还是什么原因,她前几次逃跑没有一次成功过,并且每一次被抓回去,陈某生对她的看管较之前也会变得更加的严。然后在这样的看管日子里,她为陈某生先后生下一女一男,按理说当一个女人有了孩子之后,她的心大概率会被孩子拴住,毕竟母爱的力量是很神奇的。可是在马泮艳的身上,我们丝毫看不到任何母爱,在她的潜意识里,这两个孩子是她的屈辱,是她受罪的证明,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对这两个孩子有的仅仅是厌恶之心。所以后续的她依然没有放弃逃跑,好在第四次逃跑没有出现什么意外,终于成功了,逃跑之后的马泮艳并没有闲着,她又利用社会舆论成功的离了婚,在之后更是不愿意承担任何一丁点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对于这样的母亲,作为她的孩子,简直就是投错了胎最真实的写照。
三:教唆狂魔陈某生。
同样孩子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好人,在和马泮艳离婚之后,他并没有选择放过对方,而是不断的教唆自己的孩子隔三差五的去找他们名义上的母亲去要抚养费,甚至还让孩子去仇视马泮艳。这种操作让马泮艳非常的头疼,一来作为孩子的母亲,她又不可能不给,二来她确实很讨厌自己的两个孩子,每次给完钱都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但是没办法事实就是如此,她又摆脱不了。所以我只能说这两个人就是错误的结合,而孩子就是错误结合下的无辜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