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王梦的全部内荣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的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的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
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着能有只黄鹿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它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之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好一片飘飞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臃肿,腹部圆鼓鼓,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它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东东从它身边流过,突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自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以为是终于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仔细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出现黄鹿或山羊的身影,那儿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爬行。
狼是很讨厌蛇的,假如不说是怕的话。
紫岚相当失望。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岚还是头一次怀孕,它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所有的雌性动物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它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它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还有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儿草原的精英,是森林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和杀戮,但在狼牙还没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极易成为其他食肉类动物捕杀的目标的。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生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
它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天敌的袭击,它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
想到食物,它肚子又开始噜噜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公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一开始,它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它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过山羊、黄鹿、马鹿这样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
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靠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法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山羊、马鹿和羚羊,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呀。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比如山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却谨慎机警,奔跑速度不亚于狼。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的山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它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它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它肚子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它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羊,羚羊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它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它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然朝它扑来,要不是它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假若它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儿草原随心所欲地去捕捉山羊和麋鹿。想到这里,紫岚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呀,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它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它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它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在怀着崽的雌麋鹿,肚子里那块还没有成形的肉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它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他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一个在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
唉,紫岚忧伤地叹了一口气,要是黑桑还在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它,在它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它身边,在它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它的脊背,在它饥饿时,为它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它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它分忧解愁,在它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它在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就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它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在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
没有黑桑的保护,紫岚不敢到草原去奔波觅食。它快临产了,气虚体弱,害怕累着了会发生难产等意外。
天渐渐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兰色的夜空中散发出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它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
它叹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子,悻悻地离开臭水塘,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
石洞坐落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石洞口小腹大,洞口被茂密的藤萝遮挡着,显得十分隐蔽,是狼理想的局所,紫岚在洞里躺了很久,也无法入睡。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
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它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它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肚子里一阵阵躁动,象是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它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乳房,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动物来说,乳房是生命的泉。它自然希望自己那对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哺育得健康而强壮。它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凯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他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的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一些。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铭心的爱,它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指挥出众,头脑比洛嘎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指挥的高度统一。洛嘎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北风把狼的嚎叫声传得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山羊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嘎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姓名......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紫岚觉得洛嘎的妄为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它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至终参与黑桑的篡位密谋。它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嘎身上靠拢,洛嘎一定会处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它,就在洛嘎心神放松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嘎的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嘎的右后腿。就算洛嘎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主意真是妙绝了,设计得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它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胸膛。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紫岚记得非常清楚,当那头可恶的野猪终于被狼群撕成碎片,它奔到黑桑跟前,黑桑四爪朝天地躺在被狼血染成污黑的石头上,身体已经僵冷了,但两只狼眼还睁着,瞳仁里闪射出野狼才具有的深邃的光,凝视着苍白的天空,凝视着冬天冰凉的太阳。狼群里没有谁知道黑桑为什么死不瞑目,只有紫岚能理解。黑桑是因为壮志未酬,两年的心血顿成泡影,所以才死不瞑目的。黑桑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里所体验到的,绝不会是狼血快要流干的痛苦,也不会是即将告别世界的叹息,而一定是再也无法和紫岚一起去实现朝思暮想的要当上狼王的野心和巨大的遗恨!这遗恨随着生命的逐渐冷却而永远凝固在黑桑的眼里了。
紫岚久久地站在黑桑的尸体前,突然,它感觉到了一种和死者之间神秘的交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把黑桑身上的精华撷取出来,又移植到它心田,就像埋进去了一粒籽种。黑桑在冥冥之中求它嘱托它,要它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籽种,催其发芽开花结果。
是的,黑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消失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的这些狼种。应该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紫岚母性的保护下将获得再生和延续。自然,黑桑的野心和理想也将得到继承。
紫岚很明白,在狼群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杀才能争夺到狼王位置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严格的培训和训练外,儿时的营养也是个关键。从小忍饥挨饿的狼崽,是不可能长的特别健壮的。
紫岚凭着动物的本能,感觉到自己离分娩不远了。也许是明天下午,最迟是后天,小宝贝就要出世。它不能用干瘪的乳房迎接小宝贝的降临。但要使乳房丰满,要使乳房喷涌,必须要有充足的食物。尤其是分娩后的第一周里,假如还是用老鼠充饥,哺育出来的狼崽很有可能长得象老鼠那样瘦弱,那样猥琐。狼群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母狼因为没奶哺育幼狼,结果幼狼活活饿死了。
紫岚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能逮到一头活马鹿。它想痛饮一顿咸腥的滚烫的鹿血,这样它的乳房就会丰满起来;它希望能饱啖一顿鲜嫩可口的鹿肉,这样它就能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分娩出来了。可是,到哪儿去弄到马鹿呢?
蓦然,紫岚的脑子里跳出个奇妙的主意来。在离石洞不大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里面有一大群欢蹦乱跳的马鹿。它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冈。登高望远,大地漆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的鹿群所在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冲动.紫岚想起同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贪图口福,想偷窃养鹿场里的鹿,结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壳,洲洲被猎枪洞穿了肚皮,白花花脑浆和红艳艳的肚肠流了一地。可以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因此尽管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谗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这个风险。哎,算了,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垂头丧气的想。
可是,一种想要把后代哺育得更强壮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被饥饿感煽起来的无法抑制的欲望,强烈的诱惑着紫岚的灵魂。猎人并不是无懈可击,大白狗也不是万能的,它想大白狗和猎人都在明处,它在暗处,这便于偷袭;今夜没有月亮,连星星都躲藏起来了,风又刮得紧,黑夜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它十分有利;它生性谨慎,不像杰杰和洲洲那么卤莽,它是有可能得手的。
紫岚设想着有利于自己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些信心,又变得跃跃欲试了。真的,现在去偷鹿,总比分娩后被饥饿驱使着去铤而走险要强些;那时候,身体要比现在更虚弱,行动更加困难,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加微小。紫岚到底说服了自己。
它跑下山冈,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腹部,肚子里的宝贝暂时还很安宁,还没有出现分娩的预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气去养鹿场去跑一趟。它离开石洞后,潜进黑沉沉的尕玛儿草原。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是精明,养鹿场东端那间守更的草棚搭得有两层楼高,便于观察和了望。守更的猎人在草棚上烧了一堆篝火,怀揣着那只让草原上所有食肉类猛兽都胆战心惊的猎枪,端坐在篝火边咂着水烟筒。那条大白狗在养鹿场的栅栏外来回逡巡。
现在出击无疑是在送死。紫岚躲在离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心地等待着。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可以盖掉它身上那股刺鼻的气味。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毫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的打起了瞌睡。那条大白狗也绻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大白狗和它的主人辛劳了一夜,都疲倦了;天快亮了,一夜平安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兴奋,它在冰凉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眼前这样的最佳偷袭时机。
它开始行动了。刮的是东风,它绕到养鹿场的西端。那儿不仅僻静,还背风,这样,大白狗的鼻子再灵敏,也休想闻到它的气味了。
栅栏是用碗口粗的栗树桩做成的,有一人多高,相当结实。但对紫岚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狼的跳跃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它不必费多大的力气,只消前爪搭在粗糙的栗树皮上,纵身一跃就能越过这道障碍。它唯一担心的是怕引起鹿群骚动,惊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是相当灵敏的,而且马鹿生性多疑,极易受惊,稍有动静,就会乱吼乱叫。更让紫岚踌躇不定的是,虽然鹿群置身在安全的栅栏之中,虽然有猎人和大白狗的严密看守,但养鹿场里的马鹿仍然保持着野外生活时夜晚派岗哨的习惯,即整个鹿群酣睡后,始终有一头大公鹿瞪眼竖耳警觉地站立着。对紫岚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盖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它又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息的爬到栅栏外,又观察了一番直到确信放哨的大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大白狗都还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度纵身一跃,跳进一丈多高的木栅栏。
紫岚的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简直象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象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才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划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放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完全象它预想的那样,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就猛一耸琥珀色的狼角,想引颈吼叫。就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张开的嘴巴里没叫出声来。
大公鹿在黑夜中朦朦胧胧看见徐徐飘落的是一束洁白的羊蹄甲花,大公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鹿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力,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发出警报还是不该叫唤。它怕把一束飘落的花卉误认为是祸殃会惊扰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可它鹿的多疑又对突然出现的动静很不放心。于是它的表情和动作都凝固在欲叫不叫的状态中。
这是智慧的较量。
紫岚沉住气,象块僵死的石头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那头愚蠢的大公鹿相信飞进栅栏的是一束无害的羊蹄甲花,于是,它缓缓地收平鹿角,缩回脖颈,全身警惕的神经松弛下来。就在这时,紫岚猛地蹿到早已瞄准的一头母鹿跟前,母鹿正在睡梦中,柔软的腹下露出一个鹿崽毛茸茸的小脑袋。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无法叼走成年的公鹿和母鹿,它们的躯体太沉重。它无法叼着它们越过一人多高结实的木栅栏,它只能叼走鹿崽。它象一阵风似的蹿到那只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束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经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的往后仰躲,紫岚乘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鹿崽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母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宝贝。
这时,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已经看到那束羊蹄甲花,奇怪的朝鹿群逼近,它意识到自己自己受骗了,于是再次耸起鹿角伸长脖子,发出报警的吼叫,但紫岚就利用这个短暂的过程,叼着鹿崽跳出栅栏。霎时间,整个鹿群被大公鹿的叫声惊醒,陷入极度的混乱和紧张之中。紧接着,大白狗和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划破了尕玛儿草原黎明前的宁静。但这时,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假如当时天公作美,降下倾盆大雨,把紫岚留在草原上的气味和痕迹消除得干干净净,那么大白狗再机敏恐怕也难跟踪追击了;假如紫岚叼着鹿崽一口气跑回石洞,中途不停留,那么大白狗的奔跑再迅速也追撵不上它的。紫岚本来不想中途停下来的,但衔在嘴里的那头鹿崽的生命力实在是太脆弱,开始还在挣扎,渐渐地就不动弹了。其实紫岚并没有咬到它的致命处,大概是鹿崽惊吓过度而休克窒息了。这时,紫岚把火光闪烁的养鹿场远远的抛在身后,刚才的混乱声响已模糊得听不见了,它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慌乱的脚步变得从容。它一面踏着碎步向石洞奔驰,一面摇晃着嘴里叼着的鹿崽,鹿崽只剩下最后几口微弱的气息了。紫岚晓得,动物一旦断气,身体便会慢慢冷却,血液也就凝固了。它实在太想喝滚烫的鹿血了,身子受到滋补之后,干瘪的乳房就会鼓胀起来的。它想,稍微停顿一下,应该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的吧。于是,它在一个蚂蚁包背后停下来,麻利地咬开奄奄一息鹿崽的喉管。立刻,一股甜腥、芬芳、粘稠、滚烫的血液输进它饥渴的嘴,浑身一阵惬意,一阵满足,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就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的吸吮着生命琼浆,直到鹿崽的喉管里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为止。它有点疲倦了,伸了个懒腰,把脸在溅满露水的草叶上蹭了蹭,振作了些精神,重新叼起鹿崽,想回到石洞慢慢享用。
假如紫岚能预卜未来,事先知道自己在蚂蚁包背后停留片刻,会酿成灾祸,自己贪图的那口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那么它宁愿让鹿崽的血液在蹄内慢慢的冷却凝固也要一口气跑回石洞的。
命运是不可抗拒的。
当紫岚叼着鹿崽刚想离开蚂蚁包,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竖起耳朵听一听,大白狗身后远远的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向荒野奔跑。
大白狗尾随追击。
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但紫岚叼着一头鹿崽,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崽丢掉,它能很快的摆脱大白狗,,可它是舍不得的。自己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鹿崽,怎么能轻易的丢弃呢。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儿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似的的长跑比赛。
紫岚撒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儿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是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是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出于动物护巢的本能,它犹豫了一下后,拐进了古河道,因为它不愿意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这栖息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跑了很长的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跑得筋疲力尽。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经气喘吁吁,累得连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知道狗的主人已经远远地被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要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照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条狼的,狗之所以能够在凶猛的野狼面前叫嚣挑衅,是因为依仗着主人的势力,所谓狗仗人势,一旦主人不在身边,狗的威风就没有了,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经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愚蠢,应该是知道这一点的呀,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大白狗吃了豹子胆?还是它不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好狗不跟狼斗)?也许大白狗是血统纯正的优秀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某养鹿专业户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没有吃豹子胆,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奋勇追击,是想得到将功补过。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于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撸它脊背,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的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是它的肚皮被踢痛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痛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而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目睹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下场。主人原先还豢养过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也追撵不上,结果主人把它以十元钱 的价格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无能因它失职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主人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大白狗决不蠢笨,它也知道,失去了主人手中那杆猎枪的撑腰,自己孤身和一匹狼搏斗,是很难占到便宜的,弄不好还会白白断送性命。狗的天性不断的提醒它,赶快终止这场危险的追逐游戏吧,趁这匹在前面疲于奔命的恶狼还没有觉悟,还没有回身向自己反扑,赶紧收场吧。但当它的眼光落在紫岚那圆鼓鼓已膨胀到极限的肚子上时,它又舍不得放弃这场追逐的游戏了。它产生了一种侥幸的心理,它想,前面正在奔跑的恶狼之所以不敢回身反扑,肯定是因为怀孕而身体虚弱,说不定已完全失去了反扑的能力,这是老天赐给自己的立功赎罪的好机会,咬死这匹恶狼,不但能得到主人的宽恕,重获主人的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和威信。孤狗逮独狼,它英勇的名声将传遍整个尕玛儿草原。大白狗受虚荣心的驱使,在侥幸心理的支撑下,忘却了狗的劣势,继续勇猛追逐。
紫岚实在是跑不动了,唾液吊在嘴角,腹部一阵阵抽搐,隐隐作痛。叼在嘴里的鹿崽已经成为一种累赘。它意识到假如再继续这样奔跑,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累得口吐白沫牺牲在古河道上。与其在逃命的用中累死,不如停下来,转身过去朝大白狗反扑,也许还有生的希望。想到这里,它突然岔进古河道的一条支流,这儿也是干涸的河床,但更为狭窄、偏僻、隐蔽。四周挺拔的山峰割断了晨曦,地上的鹅卵石蒙上一层青苔。河道中央散落着一堵堵矶石。这儿地形不错,它想,便于周旋也便于逃逸,更重要的是,漏斗形的山谷会遮挡住大白狗的叫声,即使大白狗的主人追踪到附近,也听不到它们的吼叫和格斗,无法赶来增援。
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茆斜着眼睛,眼看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村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嘴里的鹿崽,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大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象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的作用下,身不由己地越过紫岚,滑行到前头。
还未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