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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孩子买房子属于赠与吗(父母给孩子买房子属于赠与吗还是赠与)

作者:淘名人 时间:2023-03-17 02:13 来源:淘名人 阅读:

父母给子女购房算赠与吗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赠与,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给一方个人所有的,或者是婚后购买但是明确表示该房子只给夫妻一方所有的,是个人财产;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父母给孩子买房子属于赠与吗?

不属于赠与,父母给孩子买房子一般是买卖行为,双方以货币形式进行交易的,不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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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算赠与还是债权?所有权如何确定?

现如今,面对高昂的房价,很多年轻人很难单独靠自己的力量买房,因此家人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话,房子的属性和所有权就要有所明确。那么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是算赠与还是债权?所有权如何确定?

现如今,面对高昂的房价,很多年轻人很难单独靠自己的力量买房,因此家人的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但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话,房子的属性和所有权就要有所明确。那么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是算 赠与 还是债权?所有权如何确定?下面,我就梳理了相关知识内容,一起来看吧。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算赠与还是债权?

关于父母出资的 房产 属性,主要有下面四种情况:

1、父母出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认定为赠与双方

法院审理相关案例时认为,男方父母在购买涉案 房屋 时出资,且确由女方一人签订买卖合同,男方并未提交证据证明 购房 时双方就房屋归属有明确约定,故男方父母出资依法应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涉案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占50%份额。

2、父母出资,结合具体案情也可认定为赠与子女一方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 存续期 间所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某案中,男方父母向男方支付钱款时,双方已经处于分居状态,故在处理该钱款时,结合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且 首付款 是男方一人支付的情形,可以从常理判断男方父母的本意绝非是为了将该部分还贷款项赠与双方。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可以根据该款的立法精神作出判断,男方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

3、父母出资属子女 夫妻共同债务 ,应共同偿还

在某件相关案件中,法院审理认为,第一,对于借款的法律关系,女方母亲明确表示款项是借款并提供相应的银行转账明细,由此不能推断出母亲有赠与的想法。并且,母亲已尽到抚养义务,无义务为女儿出资购买房屋。此外女方本人对借款本身也予以认可。在无明确证据证明女方母亲是赠与钱款的情形下,综合款项的支付过程、支付方式及其他相关证据,法院认为案涉款项应为借款而非赠与,借款关系成立。

第二,借款中的部分款项用于购买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案涉房屋,此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男方基于夫妻关系成为案涉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已享有案涉房屋所带来的相应权益,法律权利与义务始终是对等的,因此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男方应当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4、父母出资属子女一方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

法院审理某案件时得出结论,谁主张谁举证,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不仅要求证明其已支付钱款的事实,也应证明双方已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父亲为儿子 婚后买房 而将钱款转账给了儿子,但父母并无证据证明在转账时与儿子约定该笔钱款为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房屋登记在当事人双方名下的,原则上定性为一方父母对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赠与。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所有权如何确定?

一、父母全出资

1、父母全出资未登记

(1)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则该出资资金被认定是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予。

受赠一方子女可获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

(2)如果一方父母在其子女结婚后出资买房,则认定该出资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有证据证明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子女。

相应的,子女双方以该共同受赠的出资购买的不动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父母出全资已登记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已婚子女购买不动产, 产权 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父母部分出资(往往是首付款)

1、以父母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过户到子女一方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前,显然,该不动产所有权应属于子女 婚前财产 。

(2)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 不动产登记 在出资父母一方的子女名下,则仍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者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以子女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一方子女或双方子女名下的情形

(1)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前,则该出资属于接受该出资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该出资发生在子女结婚后,则该出资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相应的,婚后以子女一方或双方名义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该出资作为首付款所购买的不动产,不管登记在子女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梳理的关于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算赠与还是债权,以及所有权如何确定等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有相关需要的朋友。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这算赠与还是借款?

从法律角度来说,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一般是属于赠与行为。但要注意,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子女必须是尊老爱幼,并且积极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负责就是另当别论。

对于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是算赠与还是借款的问题,法律上也有研究,但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文件,具体情况,要看各地的法院判决。但一般的话,各地法院都是按照赠与来算的,因为父母在给儿子买房的时候,并没有说是借款(如果说是儿子娶谁才给买房,那么其实是算借款的),所以就算赠与。但要注意,这条规定算数的前提是子女不得不赡养父母,而且这个赡养必须算是积极的,你不能说父母给你买了房子,然后你就让父母天天住在老房子,每个月给点钱,然后一年就去看一次,平时电话也不打一个,那么这算是没有尽到完全的赡养义务,这样的话,法院基本上都会判处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是借款。

其实针对这种情况,有一个地方法院判决过一个很经典的案例。案件基本过程就是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然后儿子娶了媳妇之后,并没有尽到完全的赡养义务,反而是经常忽视父母,为此父母起诉儿子要求偿还买房子的钱,儿子为此拿出了父母写的出钱给儿子买房算是赠与的声明。但法院最终的判决很有意思,那就是判处儿子偿还这笔钱。因为儿子的这份声明是在遵守父母意愿的情况下,让父母出示的,并不有效。这样也很公平,因为老人对于法律方面,肯定不如儿子懂。

总的来说,父母出钱给儿子买房这件事,可以算赠与,也是可以算是借款。具体是什么,就要看你有没有尽到完全的赡养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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